在疫情防控期间,不论是在网上还是在我们身边,总会听到、看到一些与抗击疫情格格不入的行为,更甚者还触及到了法律。那么疫情当前,学生们应该怎么做?今天小编整理了有关疫情防控的法治知识,希望大家认真看!
【严以律己,科学防疫】
疫情当前,做好个人防护,是对自己负责,也是对他人负责。
第一,在家里勤洗手、多通风、多锻炼,增强抵抗力;
第二,正确佩戴口罩,配合接受体温检测、登记等检查;
第三,出现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症状要及时主动隔离,按防控要求及时采取措施,如到指定医院就医、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告、做好途中的个人防护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等;
第四,返京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单位及居住的社区(村)报告,到京后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;
第五,未接到通知学生不得返京、不得返校。
【遵纪守法,依法防疫】
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,耐心接受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检查、登记。
2020年2月7日,北京市西城区某社区居民拒绝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登记、测量体温等工作,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处置,该居民拒不配合民警工作,并将民警打伤。韩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。
北京市要求出入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。因此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,要坚持全员佩戴口罩,人人均有义务佩戴口罩。公共场所未佩戴口罩者,经劝阻无效公安机关可对其采取警告或者拘留的行政处罚措施。

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、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,每个公民都必须依照 政府部门相关要求履行疫情防控责任。在疫情爆发特殊时期,戴口罩、量体温、组织或参加聚会都已经不是公民个人自由行为。不戴口罩,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量体温、登记信息、组织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已经是违法行为。
经劝阻后仍不改正的,将受到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。如不配合防疫工作,采取暴力、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,辱骂、殴打工作人员,这些行为可按“妨害公务罪”定罪处罚。再如不配合防疫工作,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,依照 “寻衅滋事罪”定罪从重处罚。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防控措施,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构成“妨害传染病防治罪”,最 高判处七年有期徒刑。
因此,各位学生及家长请切记,出门戴口罩,听从防疫工作人员的指挥和支配,不践踏法律红线,才能真正地平安渡过疫情期。
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履行报告职责,不得隐瞒、缓报或者谎报疫情。
福建晋江:隐瞒武汉旅居史多次赴宴频繁外出,被拘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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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潍坊:刻意隐瞒致68名医务人员被隔离,被立案侦查;
深圳:64岁女子多次隐瞒来自疫情发生地,被立案侦查;
四川雅安:老人隐瞒去过武汉致百余人密切接触,被立案侦查;
安徽:44岁男子隐瞒去过武汉还聚餐赌博,被立案侦查……
所有师生返京前要依法报告,经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返京。根据延期开学通知要求,全体同学(含本专科生、研究生、留学生、成人教育等各类学生)不得提前返校,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。

所有师生员工应当依照 要求及时上报信息,学校每天向上级单位报告相关信息。故意隐瞒不报、缓报或者谎报信息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,公安机关以涉嫌构成“妨害传染病防治罪”可立案侦查。
应按规定隔离和治疗,拒不隔离、治疗可能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。
在疫情期间,被允许返京的师生要进行14天居家或者集中隔离。抗拒隔离和治疗既是耽误自己病情,也是对自己、对家人、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行为,更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。
首先,所有进京者均需隔离。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,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,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。拒绝接受居家观察、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,依法追究责任。
其次,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,必须接受强制隔离或者治疗。故意隐瞒病情,或拒绝隔离、治疗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;如果采取暴力、威胁手段抗拒隔离、治疗的还有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。
严格依法组织教学、科研相关活动。
据北京日报客户端报道,北京朝阳一教育培训机构擅自开展高考艺术(美术)考前辅导培训经营活动,组织外地来京学员开展线下培训,并在1月29日至2月1日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停课要求擅自开课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调查,现拟对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。
疫情防控期间,学校应配合北京市防疫工作整体支配,做好校园疫情监测和控制。校内各单位疫情期间内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,教学活动和会议采取网上授课形式进行,尽量减少集中开会。不服从北京市或学校疫情防控管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,也可能涉嫌“妨害传染病防治罪”。
因此,疫情期间,校内各项活动的举办一定要在防疫各项法律、政策下进行,切勿随意开展。
禁止编造、传播虚假的疫情信息。
2020年1月26日,赵某某为满足虚荣心,扩大网络影响力,将自己身着假冒警服的照片设为微信头像,将微信昵称设为“交警小龙”,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公交停运、全城封路等虚假信息,并配发多张警察执勤图片。该条信息发布后,被很多网友转发、民生电话咨询及110报警,引发社会不良影响,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秩序。目前该人已因涉嫌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逮捕。
在疫情防控期间,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上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,以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。编造虚假信息,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,在信息网络上散布,或者组织、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,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,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,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。
小学阶段的孩子们在疫情期间又有什么“责任”呢?那就是争当“疫情防控小模范”!减少不必要的外出、利用这一时期加强学习、自我修炼、自我提高。
北京第166中学附属校尉胡同小学的杜老师用一段视频告诉你,如何从我做起,从身边做起,做遵纪守法的模范,做科学理性的模范,做自我防疫的模范。
最后,希望每一位家长都能多加学习,与孩子一起自我防疫,多通风、多饮水、多洗手、少外出,出门佩戴好口罩,团结一心、共克时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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